原标题:大同:坚持“点线面”结合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年来,大同市纪委监委持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坚持“点线面”结合,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不断提高监督效能。
紧盯“风险点”。针对选人用人,在全省率先出台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制度,明确了4类11种情形,有效解决了过去“回复工作”局限性问题。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就干部选拔任用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833人次,稳妥审慎提出否定性意见39人,最大程度消除“用人”风险。针对决策权运行,从源头抓起,对各级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建立监督台账,研判风险点,发现风险隐患15项,早提醒、早纠正,最大程度防止“决策权”不规范不严谨。
联通“监督线”。针对基层监督力量薄弱、质量不高问题,早在2018年就选取两个县区作为试点,探索建立基层监督“连片联组”工作机制,成熟后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建立乡镇(街道)连片联组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并在全市推开。在此基础上,139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全部加挂县区监委派出监察室牌子,依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统筹使用乡镇(街道)和派驻机构力量,基层监督效果较为明显。2019年全市乡镇(街道)处置问题线索1824件,立案728件,处分717人,分别同比增长42.9%、46.2%、42.8%。
构建“覆盖面”。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持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18年以来,全市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887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1.5%、24.7%、2%、1.8%,“倒金字塔”结构愈发明显。牢牢把握提高监督效能这一基本任务,推动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严格纪律监督,党纪处分2805人;加强监察监督,政务处分624人;深化派驻监督,处分584人;夯实巡察监督,立案审查调查案件中,250件问题线索来源于巡视巡察。
(大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