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房山大兴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房山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管理所所长刘爱杰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至4月间,刘爱杰未履行车辆审批手续,擅自驾驶公车到饭店、农家院等场所与朋友聚会吃饭,并将该车停放在家中。其中,2018年3月,刘爱杰擅自将该公车驶回其位于良乡某小区的家中,与一社会车辆发生剐蹭事故。刘爱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房山区青龙湖镇小苑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在小苑上村“三起来”煤改电项目中,某公司受小苑上村委托,负责该村室内线路改造工程。工程验收结账前,刘瑞收受该公司总经理赠送的价值3500元的沉香树工艺品一件。刘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兴区人防工程管理事务中心主任尹四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6月,尹四平收受服务对象烟酒和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等礼品,并接受其宴请4次。2020年2月,大兴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尹四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
4。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司机付成利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7月、2015年5月至2016年12月,付成利在私家车上使用本单位公务车上的ETC速通卡,累计消费人民币1790.75元。2020年1月,大兴区纪委决定,给予付成利党内警告处分。
5。大兴区长子营镇北辛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史跃东、党支部副书记周宝刚、党支部委员娄廷新、村委会委员鲁文祥、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委员王素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10月10日、10月18日,史跃东带领周宝刚、娄廷新、鲁文祥、王素红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参加宴请时均使用村集体的公务用车。2020年1月,大兴区纪委决定,给予史跃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周宝刚、娄廷新、鲁文祥、王素红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范斯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