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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

原标题: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

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常敏、戚永宏、马凤伦、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郭子贞、苏宇、何健升、吴庆昆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斌,副市长周红斌,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周红斌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的议案》;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受市政府委托作关于该《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作《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昆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会议听取市人大城环委、市人大农业农村委负责人分别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作《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我市贯彻实施<云南省水文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我市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相关决定、实施意见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听取毕惠芝受主任会议委托作《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责令祖国平辞去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戚永宏作《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庆平受主任会议委托作关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受主任会议委托,毕惠芝作《关于提请审议决定接受马慈明同志辞职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钱洪生同志任职的议案》;周红斌受市长委托作《关于提请审议储汝明同志免职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国权作《关于提请审议杨强等十五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受检察长委托作《关于提请审议王虹等三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被任命人员到会同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受市委委托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说明。

经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祖国平辞去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经会议表决通过:任命钱洪生为昆明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因工作变动,决定免去储汝明的昆明市水务局局长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表决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慈明同志辞职的决定》。金志伟宣读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务的通知,通过任命人员作任职发言,拉玛·兴高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昆明日报记者杜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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