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通州出台“27条”提升副中心营商环境

原标题:通州出台“27条”提升副中心营商环境

新京报快讯(记者张璐)记者今天(4月28日)获悉,《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前夕,通州区出台“促进副中心发展27条意见”,对优化北京城市副中心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进行升级。其中明确提出,试行首次违法不处罚,实现高效履职和助力企业发展“双效果”。

记者从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获悉,“27条”提出,实施公平审慎的市场监管,营造包容善待企业的良好氛围。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企业措施,对诚信守法、风险较低的监管对象,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失信违法、风险较高的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探索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试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次违反不予处罚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通过行政指导等方式进行教育引导,不予行政处罚。进一步探索除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及产生重大不良社会后果以外的违法行为,适用行政处罚从轻、减轻、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况。

在城市副中心建设过程中,通州将推进建立“知识产权管家”制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定制化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科技、文化、金融、保险等政策的深度融合,做好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工作。

“27条”还提出,建立12345市民诉求解决绿色通道。针对辖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特点,为消费争议解决制度健全的市场主体探索开通消费争议解决绿色通道。探索建立疫情防控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双常态”工作机制,提高副中心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

新京报记者张璐

责任编辑:杨杰

相关阅读:
穗台港澳青年在线分享抗疫心得 今年“五一”假期有些特别,郭志坚:出行要一看、二约、带好“三件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