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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太阳花”学运攻占行政机构案二审 6人被改判有罪

原标题:台湾“太阳花”学运攻占行政机构案二审 6人被改判有罪

中新社台北4月28日电台湾高等法院28日就“太阳花”学运攻占行政机构案宣判,判决17人有罪。其中,一审被判无罪的魏扬等6人,因煽动蛊惑他人犯罪,被改判2个月至4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

2014年3月18日,台北爆发持续20多天的反对《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事件。其间,抗议者一度攻入台行政机构,被警察驱离。

综合中央社、中时电子报等台媒报道,攻占台行政机构案,检方共起诉132人。2016年民进党上台后台行政机构撤诉,但仍有21人被公诉。台北地方法院2017年4月进行一审,11人因妨害公务罪、毁损公物罪等被判有期徒刑3个月至5个月,得易科罚金;而魏扬等10人则被判无罪。检方及部分被告分别上诉。

案件仍可上诉。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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