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中小学设“卫生健康副校长”
为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有效防控疫情,昨日,我市举办全市中小学校卫生健康副校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培训班。
本次培训分6大内容,分别为学校在学校卫生工作和疫情防控中的职责定位;卫生健康副校长的设置及职责定位;推进教卫融合;学校卫生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疫情应急处置;校园消毒防护。在参与培训后,参与培训的学校分管领导、卫生健康副校长、驻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校医朋友均需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视为合格,低于80分将重新考试,直至合格为止。
据悉,按照属地原则,深圳要求每所学校配备1名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支持学校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学校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从辖区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集团(或医院)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含社区健康服务机构领导)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业务骨干中选派担任。
在疫情期间,卫生健康副校长负责指导学校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导落实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检测和病人转诊及信息报告等工作;指导学校组织开展校园疫情防控健康知识宣教;指导学校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的疫情防控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工作,对要求整改的问题加强指导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