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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启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原标题:青岛启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青岛日报4月25日讯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交管局的工作部署,青岛市自2020年4月25日起,正式启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2019年7月起,青岛交警试点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自主研发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证照发放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检验标志电子化。本次推行的检验标志电子化是“全国版”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注册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经济活动等多个场景。

据介绍,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3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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