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以廉政谈话为抓手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来源:辽宁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关于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聚焦省国资委机关,靠前监督,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常态化制度,扎实推进省国资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注重做实日常监督。针对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下发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工作通知,要求各处(室)负责人在汇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及处(室)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基础上,认真检视思考如何保持定力、抵制诱惑,如何能够不忘初心、不越“红线”,自觉廉洁从政。随后在对汇报材料进行充分研判之后,纪检监察组对省国资委机关15个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将派驻监督融入到省国资委机关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真正发挥好“驻”的优势。
注重监督关口前移。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处室、关键岗位,结合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权力运行风险点,纪检监察组帮助省国资委机关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纪检监察组还要求各处(室)负责人要始终坚定政治方向,对权力有敬畏之心,自觉接受监督,时刻廉洁自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注重增强监督实效。为保证廉政谈话成效,纪检监察组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以诚相待、有的放矢、教育疏导的原则,紧扣“责”和“廉”,采取与机关处(室)负责人集中谈和个别谈相结合的方式,变“背靠背”为“面对面”,在全面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状况的同时,直接指出被谈话人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绕弯、不回避、不留情面,真正让廉政谈话达到“谈到点上、戳到痛处”“真红脸、真出汗”的效果,不断筑牢省国资委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