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成都规定幼儿园复学后未上课时学费、住宿费、伙食费可退

原标题:成都规定幼儿园复学后未上课时学费、住宿费、伙食费可退

新京报讯(记者樊朔)4月24日,记者从成都市教育局获悉,复学后,成都市幼儿园复学后根据本学期实际教学时长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退费按成都市相关收费规定执行。

成都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成都市幼儿园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幼儿园复学后根据本学期实际教学时长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退费按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的相关规定执行。

通知规定,成都市幼儿园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伙食费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据实收取,按学期或者按月据实结算。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代管费由学校据实收取和据实结算。

4月10日,教育部曾发布预警,明确指出各地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或未开课情况下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

新京报记者樊朔

相关阅读:
吉林省高校5月11日起可开展返校复课工作 北京高三年级即将返校,全市开查“学生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