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脱贫攻坚决胜期兜底保障再发力
来源:自治区民政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日,自治区民政厅、扶贫办联合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从4个方面分4个阶段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救尽救。
一是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强化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和扶贫政策衔接,全面落实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在脱贫攻坚中的应急、过渡、衔接、补充作用,切实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提标要求,并持续做好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
二是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深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探索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
三是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全面开展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高风险人口基本生活状况摸排,做好兜底保障;探索建立边缘群体及潜在困难对象救助衔接机制,并继续落实好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四是加大对挂牌督战和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自治区民政、财政、扶贫等部门将继续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各项扶贫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向挂牌督战和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全面加大兜底保障支持力度。
行动实施具体分四个步骤:一是在2020年3月底前,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和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要求,形成本地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二是在4月-6月,各地针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进行比对、排查、摸底,并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对困难人员相关信息尽快进行深入核查,及时掌握贫困家庭个案情况和兜底保障需求。三是在4月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扎实开展“四查四补”,坚持边查边补,9月底前完成查漏补缺任务,确保相关救助帮扶政策按规定程序落实。四是在10月-12月,自上而下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落实情况“回头看”,及时解决发现的个案问题,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