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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审复分离”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权利

原标题:安顺:“审复分离”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权利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入,安顺市纪委监委不断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部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将审理与申诉复查复议职能进行分离,建立起“审复分离”的工作模式,促进申诉案件受理渠道更加畅通,倒逼原案办理质量逐步提升,切实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为了强化内部权力制约制衡,避免“同案同审同复”的现象发生,2019年安顺市纪委监委制定《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方案》,将申诉复查复议职能从案件审理部门剥离出来,着力构建规范、制衡的内部权力运行机制。

全市6个建制县(区)纪委监委也结合实际,着力推动“审复分离”改革落实,将申诉复查复议职能从案件审理部门划转至相关部门,加挂“申诉复查复议室”牌子,从机构职能上划定审理、申诉复查复议明确各自“功能区”,有利于申诉复查复议职能独立行使,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数据显示,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案件1346件,申诉率为0.82%,相较2018年度,降低了18个百分点;申诉案件受理率达90.91%,相较2018年度,提高了12.34个百分点。这“一降一升”,反映出原案办理质量持续提升,申诉通道更加顺畅,申诉人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市纪委监委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规定(试行)》,明确受理申诉信件的范围及转交程序等,把好申诉案件“入口关”。结合工作实际对申诉复查复议流程予以具体细化,研究起草了《安顺市纪委市监委关于规范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工作流程的实施办法(试行)》,坚持用制度机制有效约束执纪执法各项权力,防范权力运行失管失控风险。

坚持关口前移,才能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办案。为此,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贯穿申诉案件办理全过程,采取多重措施把牢申诉案件办理的每道环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申诉案件的发生。

“2019年全市受理的10件申诉案件中,撤销或变更率为零。”安顺市纪委监委调研法规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发挥办理申诉案件来纠正不当案件的功能,倒逼原案承办人员强化纪法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把严的标准和要求付诸执纪执法实践,并确保申诉人的反映和诉求得到依纪依法公正对待。

此外,安顺市纪委监委还善用教育引导、政策法规解释、受处分人回访教育等措施手段,针对不同对象分类施策,把思想疏导、纪法宣讲、情绪安抚寓于向申诉人宣布复议复查决定的工作之中,将矛盾或误解消化在萌芽状态,消除可能引发再次申诉的消极因素。

(安顺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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