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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1+2+3”模式 打通派驻机构内审“经脉”

原标题:来安:“1+2+3”模式打通派驻机构内审“经脉”

“该案件违纪行为发生在2014年,引用的是2018年《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不符合从旧兼从轻原则......”这是来安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内审小组向案件查办单位反馈审理意见的一个场景。

为适应派驻机构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破解派驻机构人员少、查审难分的现实难题,来安县纪委监委构建“1+2+3”模式,加强审理业务指导和联动,进一步提高派驻机构内审工作质量。

明确1名审理指导员。将全县14个派驻机构划分2个片组,每个片组由委机关指定1名审理指导员,进行业务指导。通过个案指导、以专带兼、跟案学习等补齐短板,丰富审理实践经验,提升审理工作能力;同时利用交流探讨、难点答疑、模拟审理等,强化学践相辅,打造一批素质高、业务强的审理“尖兵”,截止目前开展业务指导12次,跟案学习5人,模拟审理2次。

组建2个内审小组。按照“归口受理、查审分离、交叉审理”模式,选拔10名业务精、能干事、肯干事、作风硬的派驻干部,组建2个派驻机构内审小组,负责对口办理派驻机构审查调查案件内部审理工作,做到审理力量统一调配、案件质量统一把关、案件定性统一尺度。审理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主审人和协审人负责具体审理工作。据悉,内审小组成立以来,已审理案件8件,反馈意见35条。

联动3个职能部门。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县纪委审理部门提前介入,一对一、手把手指导,内审小组主审、县直纪检监察工委“二次”审理,确保定性量纪准确、证据确实充分。此外针对第一种形态了结等非立案问题线索,经办案单位、内审小组“双把关”,必要时报请县直纪检监察工委审核后予以了结,确保问题线索不积压、不流失、不办人情案。(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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