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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显成效 奏响复工复产“春耕曲”

原标题:强制执行显成效奏响复工复产“春耕曲”

强制执行显成效 奏响复工复产“春耕曲”

4月16日,江州区法院十余名执行干警、法警在党组成员、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黄颖鹤的带领下,前往驮卢镇雷州村某地依法强制执行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1984年,原告驮卢镇雷州社区委员会将位于驮卢镇雷州村“岜灿”(地名)约70多亩林地租给本村辖区16户居民,其中包含被告韦某五兄弟一起承包的4亩土地。2007年12月12日,原告与五被告签订补充合同,约定每年每亩租金20元,租期明确至2014年4月30日止。承包期间,五被告已依约全部上交租金。承包期满后,五被告没有与原告重新签订合同,五被告还一直耕种原承租的4亩土地,拒不上交租金。随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五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妨碍,将侵占的4亩土地返还给原告,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200元。

强制执行显成效 奏响复工复产“春耕曲”

该案发生法律效力后,五被告没有如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五被告发出执行通知书,多次入户向五被告释法明理,希望其能主动返还承包的4亩土地。其中四被告主动退出自己承包的份额,然而五兄弟中的大哥即被执行人韦某昆态度强硬、拒不退出,并扬言“谁敢强制执行就让他好看”,法院遂依法强制执行。

在执行现场,被执行人情绪激动且咒骂执行干警,不愿返还土地,法警拉警戒线并维持现场秩序,黄颖鹤副院长及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迫于法律的震慑力,被执行人同意返还土地。

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和配合下,黄颖鹤副院长现场指挥执行工作,执行法官核算土地范围,执行干警认真完成丈量记录、执行笔录及执法记录等事务性工作,工作人员撒石灰粉分界线。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现场执行,顺利完成了实地丈量,划清了4亩土地的范围,并将该亩土地交给申请人管理使用,保障春耕生产工作。最终,在黄颖鹤副院长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一年之计在于春,不误农时抓春耕。江州区法院在抓好审判执行和防疫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法院职能,克服疫情期间工作难题,持续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保障复工复产、春耕备耕等工作的有序开展,为统筹推进辖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及时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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