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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制定《办法》落地落实落细监督职责

原标题: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制定《办法》落地落实落细监督职责

“综合派驻监督工作的途径和流程有哪些?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如何形成监督合力?”这是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在工作中面临的困扰和难题。

近日,纪检监察组制定印发《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14家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和派驻监督责任、协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南和操作规范。

据介绍,《办法》起草工作紧紧围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执法工作规定和省委、省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用务实管用的老办法,探索破解难题的新举措,构建形成省级统战系统派驻监督工作体系。

《办法》共八章五十五条十五附则,基本框架为指导思想和四条监督原则、四类监督范围、五项监督职责、七种监督途径、七项监督程序、六项协作制度和两类监督档案,旨在推动派驻监督职责落地落实落细。

突出政治监督——规定重点监督内容为遵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切实把政治监督挺在了派驻监督的最前面。

探索监督途径——结合监督对象的职责特点,在廉政教育、参加会议、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廉政谈话、廉洁鉴定等6种传统方式的基础上,创新性提出备案检视方式,提高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

规范监督程序——规定派驻监督工作应当按照立项、承办、问题处置、请示报告、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立卷归档等7项监督程序实施,提高监督规范性和可视化,防止重实体轻程序和监督权滥用。

强化监督协作——规定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经常与驻在部门沟通联系,建立部门协调、报告工作、会议研究、情况通报、线索移送、业务指导等6项协同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创新监督载体——规定充分运用监督结果,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和驻在部门廉政档案。将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廉政意见回复的重要依据,将单位廉政档案作为政治生态研判的物质载体。同时规定15种业务文书样式,为驻在部门机关党委开展监督工作提供范本。

通过一季度的实施运行,纪检监察组参加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三重一大”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各类会议18次,回复廉洁意见36人次,谈话提醒12人次,调研检查3个单位,备案检视重要文件51份,提出意见建议56条,处置问题线索1条。(供稿张锡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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