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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66岁夫妻两人确诊,3名密接者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原标题:牡丹江66岁夫妻两人确诊,3名密接者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牡丹江66岁夫妻两人确诊,3名密接者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近日遭遇境外输入病例持续上升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疑似出现本地传播链:新增的2例本土确诊病例为66岁夫妻,确诊前先后在当地两家医院住院、陪护,二人的3名密切接触者已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

据黑龙江省卫健委官网4月19日通报,4月18日0-24时,黑龙江省省内新增确诊病例6例(哈尔滨4例、牡丹江2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4例(牡丹江3例、绥化1例)。截至4月18日24时,现有确诊病例38例(哈尔滨36例、牡丹江2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23例(哈尔滨18例、牡丹江3例、绥化2例),尚有832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黑龙江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增确诊病例轨迹情况显示,确诊病例龚某(女、66岁)、王某(男、66岁)为夫妻关系,二人常住址为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七条路牡丹城。

龚某3月20日至4月5日因肝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4月5日转到某二级医院住院治疗,截至14日前,均住在该二级医院内科病房。15日,龚某被送往新冠定点医院治疗,16日诊断为疑似病例,18日确诊。

在龚某被送往新冠定点医院之前,她的丈夫王某已于4月11日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同一的肺部CT结果显示已有炎性改变。王某14日肺部CT结果则“提示病毒性肺炎改变”,当晚即被转送往新冠定点医院,后于18日确诊。

在龚某住院期间,王某长期陪同妻子住院治疗,4月5日的转院则是由亲属开私家车将夫妻二人送至医院。此外,王某曾在4月5日至14日间多次到医院对面的饭店买饭,到旁边小超市买生活用品,并在4月10日晚赴朋友处取药。

无症状感染者龚某2(男、63岁)、唐某(女、39岁、医生)、龚某3(女、25岁、护士)则是上述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其中,龚某的弟弟龚某2曾于3月20日起多次到定点医院为龚某夫妇送饭,并在4月5日坐亲属私家车陪同龚某转院,4月10日晚在医院陪护龚某。

医生唐某、护士龚某3均于4月5日在医院接诊了龚某。唐某还在值夜班和周六、周日值班期间又与龚某有过接触,为其测量血压。根据龚某活动轨迹推断,唐某、龚某2与龚某接触地点应为上述某二级医院。

4月16日,龚某2、唐某、龚某3均作为密切接触者被转至新冠定点医院隔离留观,18日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附:牡丹江新增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情况

(来源:黑龙江省卫健委官网)

确诊病例1:

龚某,女,66岁,离退人员。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七条路牡丹城。

3月20日-4月5日,因肝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期间一直住单间病房,未出过病房,丈夫王某(确诊病例2)全程陪护。

4月5日,转到某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由其亲属开私家车送其夫妻二人至某二级医院,住在内科病房。

4月5日—14日,在医院内未外出。

4月15日,由120救护车送至牡丹江市新冠定点医院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订正为确诊病例。

确诊病例2:

王某,男,66岁,离退人员。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七条路牡丹城。

3月20日-4月5日,陪同妻子(确诊病例1,肝病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4月5日,陪同妻子由定点医院转到某二级医院住院治疗,由亲属开私家车将夫妻二人送至医院。

4月5日-14日,多次到医院对面的饭店买饭,并到旁边小超市购买生活用品,双方均佩戴口罩。

4月10日晚8时左右,步行到西三条路宁北路宝坻小区朋友处取药,后朋友开车送其至牡丹城家中,住一晚。

4月11日6时左右,打车返回医院(出租车司机已找到)。因发热、咳嗽,当天在医院做CT肺部有炎性改变,自行口服药物治疗。

4月14日,再次做肺部CT,结果提示病毒性肺炎改变。下午16时左右,由120救护车从就诊医院转至牡丹江市新冠定点医院隔离病房治疗。

4月16日,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订正为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1:

唐某,女,39岁,医生。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绿洲春城。

4月5日,所在科室收治确诊病例1,在值夜班和周六、周日值班期间与确诊病例1有过接触,为其测量血压。工作期间戴双层医用口罩。

4月初,朋友杨某曾到家中用餐。

4月11日-12日,订过奶茶、餐饮等外卖。

4月12日,去西一条路景福街母亲家。

4月12日,在自家小区门口见过同学张某,2人均戴口罩,距离约2米。

4月13日,去自家楼下超市买水果,戴口罩。

4月14日-15日,在医院上班、值夜班。

4月1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运至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隔离留观。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

龚某,女,25岁,护士。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温春镇火车站附近平房。

4月5日,接诊确诊病例1。

4月6日-12日,多次到工作医院楼下包子铺买包子,佩戴口罩。

4月11日晚,打车去同事于某家同住,双方均佩戴口罩。

4月12日9时左右,到国贸地下接睫毛。12时左右去步行街某麻辣烫吃饭。13时左右,打车去滨江一号售楼处看房;先后到过江南702小区、东五条路朋友于某家,15时左右回到医院值夜班。

4月13日11时,下班打车回温春镇家里。

4月14日,上班后一直未离开。

4月1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运至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隔离留观。

4月18日,核酸检测呈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在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集中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3:

龚某,男,63岁,离退人员。常住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东新荣街机电小区。

3月20日起,多次到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为住院的姐姐、姐夫(确诊病例1、确诊病例2)送饭,往返均坐14路公交车,戴口罩。

4月5日,坐14路公交车到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医院,后坐亲属私家车陪同确诊病例1转院到某二级医院,后坐9路车返回家中。

4月10日晚,在医院陪护确诊病例1。

4月11日8时,从医院坐9路公交车,转14路公交车返回家中,期间均戴口罩。

4月16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转至新冠肺炎医院隔离留观。

4月18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继续在牡丹江市新冠肺炎医院集中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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