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打造新时代民政工作“青海样板”
4月17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我省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推动青海民政事业补短强弱、提质增效。这是我省民政领域省级层面首次出台的一部完整系统的政策文件。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指导意见》统筹安排了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三个方面重点任务,具体涉及民政兜底脱贫、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权益保障、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养老服务发展、儿童关爱保护、殡葬服务改革、婚姻登记管理服务规范、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及专项行政管理等13项业务工作。
今后,我省将综合运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各类救助政策,统筹解决好各类农村贫困群体的问题,支持社会组织与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救助制度,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和退出机制,完善和落实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推动社会救助向低收入群体、支出型贫困家庭、临时性贫困人口延伸。
健全老年人优待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孤老残幼等特殊群体分别纳入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建立高龄失能老人长期照护体系,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丰富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探索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机制,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定期开展儿童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业务等。(周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