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加大对低收入群体保障力度,今年3—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
根据2020年4月14日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3月份江苏省13个设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均超过3%,全部符合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条件。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和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4月15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当前抗疫形势下,严格落实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政策,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困难群体保障力度!以江苏省现行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为基础,今年3—6月,每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扩大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阶段性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认真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统计等工作,确保价格临时补贴及时发放到位。(总台央视记者吴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