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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各地要为民办幼儿园纾困解难 校外机构不得提前违收培训费

原标题:教育部:各地要为民办幼儿园纾困解难校外机构不得提前违收培训费

教育部15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把为民办幼儿园纾困解难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化解民办幼儿园实际困难。

通知强调,疫情发生以来,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包括财政补助、租金减免、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协调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税务等部门,统筹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民办幼儿园阶段性扶持政策。

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支持力度

各地要统筹各类资金,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园的支持力度。在做好阶段性扶持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支持长效机制。各地在开园复课时要统筹考虑民办幼儿园在防疫物资供应、学生资助等方面的需求,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政策支持。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

近期,少数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社会培训机构提前收取秋季甚至更长时期的培训费,有的线上培训超期收取培训费,违背了培训机构收费管理的有关政策,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为此,教育部提醒: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提前预收培训费。

不得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的费用

教育部提醒,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的相关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

教育部:各地要为民办幼儿园纾困解难 校外机构不得提前违收培训费

教育部提醒广大学生家长,了解国家关于校外培训管理的相关政策,理性为孩子选择课后学习方式和内容。提前交费有风险,退费有难处,家长安排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要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培训合同文本内容,不要超期超前交费,保留好合同文本和交费发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教育部提醒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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