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强后盾
全国人大代表,世界联合学院(中国常熟)第一院长、世界联合学院中国理事会理事长、国际理事会执行理事王嘉鹏
作为教育界的全国人大代表,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我特别关注的领域。
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出现了不少新问题: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很多因缺乏有效监护而处于缺管、失爱状态;虐待、遗弃、伤害未成年人的恶性案件频频发生,冲击着社会的道德底线,引发媒体和公众强烈关注等等。
在走访常熟市检察院时,我了解到他们办理的一起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孩子一出生便遭到遗弃,令人痛心疾首。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促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能够主动延伸检察触角,联合各方力量共同施策,实实在在地去帮助像案件被害人那样没有父母抚养和关爱的困境儿童,这样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监护权体现的应该是爱护、责任与担当,绝不能以“监护”之名胡作非为,孩子一旦受到监护人的侵害,国家有义务和责任进行监护,为孩子的教养问题兜底,这是国家法治力量的体现。2019年10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增设了“政府保护”专章,对国家监护制度作出详细规定。我相信,只有法律不断完善,才能让未成年人拥有更加可期的权利生态。
(通讯员陈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