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冠疫苗应急审批提速,安全性如何保障?国家药监局回应
即使在应急的情况下,在整个评审过程中对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标准也不能够降低。
新京报快讯(记者应悦)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4月14日举行发布会,介绍新冠肺炎药物研发、疫苗研制进展。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副司长杨胜对新冠疫苗如何保障安全性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杨胜表示,疫苗的安全性,主要是由临床前的研究来决定的,所以在安全性、有效性的相关动物实验等要按照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全部完成,其中包括急性毒性实验、重复毒性实验、免疫原性实验,甚至是动物攻毒保护试验,这些实验都要符合要求,达到规定的要求,才能够批准上临床。
杨胜介绍,一般来说,通常的临床试验分为三期,就是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目标和意义不一样,根据研发的设计,方案不一样,需要的时间也不一样。但是有一点,必须要遵循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即使在应急的情况下,在整个评审过程中对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标准也不能够降低。
杨胜表示,疫苗本身是一个用于健康人的特殊药品,安全性是第一位的,所以在应急审批过程中,始终坚持尊重科学、遵循规律,以安全有效为根本的方针,坚持特事特办。审批之所以能提速,是在这个过程中很多研发的步骤由串联改为并联,研审联动,滚动提交研发材料,随交随审随评。在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通过无缝衔接,大大提高了研发的效率和审评的效率,都做到最大化。
新京报记者应悦
编辑李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