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水: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机制
近日,甘肃省天水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该办法通过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不断规范巡察与审计之间的协作配合,帮助巡察组更精准、更全面地发现问题。
通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在每轮巡察对象确定前,通过审计局提供的相关审计情况,确定巡察顺序,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工作,并通过召开巡审联席会议,加强相关工作的日常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共用,减少重复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效率。
协作机制,实现无缝对接。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在巡察或审计过程中,相互提供所需相关资料,为开展工作提供便利,确保工作及时衔接,提升监督成效。
共享机制,实现资源整合。巡察和审计工作结束后,根据各自工作重点进行成果共享,对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区域性、基础性、倾向性、政策性等共性问题,共同研判分析,提升工作质量,促进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选派机制,实现干部培养。在巡察和审计中,通过人员的相互选派,在进一步保障工作开展的同时,对干部进行培养和锻炼,也为干部评先选优和提拔任用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办法》的出台,畅通了市委巡察办和市审计局协调沟通的渠道,推动了资源整合,凝聚了巡察合力,为促进巡察办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加强协作配合开了个好头。”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曲磊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