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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案一反馈” 助力案件质量提升

原标题:南宁:“一案一反馈”助力案件质量提升

“这个案件存在证据不足、定性不准、程序方面不规范等问题,要列好清单反馈给相关室进行整改……”南宁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一边审核案件室提交的案卷材料一边说道。

去年9月以来,为全面提升案件审理质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和相关文书,南宁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一案一反馈”的工作方法。对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全面“体检把脉会诊”,对症“开良方”。每审理一个案件,开出一份问题清单,及时将补证意见反馈给相应的审查调查部门,督促其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将案卷“回炉”,有效提升了案件审理质量。

为了规范开展“一案一反馈”工作,案件审理部门根据现行的党纪条规,结合工作实际,牵头制定了《南宁市纪委监委办案工作应知应会知识、流程图及相关文书模板汇编》。要求尚未审结以及今后新受理的案件,均要严格执行新的文书要求,提升全市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在此基础上,审理人员根据模板开展质量审核工作,对线索来源、初核、立案、审查调查、留置措施、财产处置、证据搜集、笔录制作、事实认定、定性处理、法规引用、移送审理等每个环节、每份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帮助审查调查部门发现程序漏洞,查找质量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召开室务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以列清单的方式填写《南宁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意见反馈表》,及时将补证意见反馈给相应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部门及其分管领导,进一步强化审理引导监督执纪、审查调查作用。

据了解,今年以来,南宁市纪委监委结合“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坚守案件质量底线,严格遵循审理工作“二十四字”要求,提高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运用水平,通过“一案一反馈”强化了案件办理各个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让审理部门能够在接收案件后快速审核反馈,给问题整改赢得了时间,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也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有效提升。

截至目前,通过“一案一反馈”共发现程序手续不完善、证据不足或瑕疵、笔录制作不规范等各类问题120个,各反馈问题均能在5到10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成补证。(南宁市纪委监委梁熙黄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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