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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武汉男子冒充防疫人员抢劫杀人,最高检:严惩

原标题:为还赌债武汉男子冒充防疫人员抢劫杀人,最高检:严惩

在疫情防控期间,冒充防控人员,或者针对与防控疫情有关人员实施抢劫犯罪,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予以严惩。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今天(4月9日),最高检发布第九批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湖北武汉男子冒充防疫人员入室抢劫杀人案。最高检表示,冒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入户抢劫致人死亡,且抢劫数额巨大,其涉嫌罪行极其严重、情节极其严重,将依法从严予以刑事追诉。

入室抢劫杀人后,搜得人民币、美元、日元现金逃跑

2020年3月,犯罪嫌疑人肖某某为偿还因网络赌博所欠赌债,预谋抢劫。3月10日下午,肖某某携带事先准备的封口胶带、绳子、防护服等,开车至武汉市洪山区一花园小区,翻墙进入并于当晚藏在小区楼顶寻找作案目标。

11日10时许,肖某某冒充社区工作人员到小区D座902室谎称排查体温,在取得被害人潘某某的信任进入室内后,趁其不备猛力击打被害人的头部致其倒地。因被害人激烈反抗,肖某某用力掐其颈部致被害人死亡。

肖某某在屋内搜得人民币、美元、日元现金,各国纪念币若干以及不同面额的购物卡等财物,后逃离现场。

次日下午,肖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作案现场情况、犯罪嫌疑人在小区的活动轨迹及其网上赌博等收集完善证据,并针对案件中所反映出的疫情防控期间网上赌博等非法网站的监管、社区人员管控、车辆通行证使用等管理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

3月21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对肖某某批准逮捕。

冒充防控人员抢劫犯罪,将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最高检表示,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冒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入户抢劫致人死亡,且抢劫数额巨大,其涉嫌罪行极其严重、情节极其严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依法从严予以刑事追诉。

“在疫情防控期间,冒充防控人员,或者针对与防控疫情有关人员实施抢劫犯罪,造成群众恐慌,严重影响防控工作正常进行,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予以严惩。”

新京报记者王俊

编辑白爽校对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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