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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动昆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原标题:着力推动昆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建阳

开栏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法机关肩负重责。昆明政法系统紧密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政法工作总要求,以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为首要,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以深层次解决影响政法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问题为突破,以抓好十项重点工作为牵引,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即日起,市委政法委将在昆明日报开设“昆明市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政法委书记大家谈”专栏,邀请全市县(市)区政法委书记谈学习感悟,谈工作方向,全力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昆明政法系统落地落实。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新时代探索实践社会治理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也是探索昆明社会治理新模式的重要载体。当前,推进昆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始终突出在“四个新”方面着力,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要始终围绕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着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功夫。”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紧紧围绕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着力,聚焦解决市域社会治理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是补齐公共服务的短板。始终聚焦人民群众的新需要,找准公共服务的短板,下大力气提供优质精准的公共服务。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解决好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让群众少跑腿成为常态。紧盯群众需求变化,继续加大民生供给,调整充实服务内容,转变服务方式,及时提供更加优质化多样化人性化服务,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就业、医疗、教育、养老、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二是创新矛盾化解的样板。加强源头治理防范机制落实,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机制保障的制度通道,真正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完善人民信访制度,推行领导干部,特别是市县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制度。充分发挥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作用,探索建立“互联网+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机制,以多元的方式方法化解不同的矛盾纠纷,努力使市域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终点站”。三是筑牢公共安全的底板。健全经常性专项打击整治机制,提高动态化、信息化的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完善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更好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要始终着眼社会协同的新机制着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始终着眼社会协同的新机制着力,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一是推动治理平台多元。健全完善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互补充、常态性动员和应急性动员相互结合的社会动员体系,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探索建立促进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引导帮扶、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技术、数据、人才等优势参与社会治理。注重强化“两代表一委员”作用,建立由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带动,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代表等为成员的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搭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社会治理的平台。二是推动治理力量多维。积极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团组织为纽带、各类社会组织为依托的基层治理工作体系。在村(社区)探索建立公共服务圈、群众自治圈、社会共治圈“三圈”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群众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大基层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打造昆明市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更好发挥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推动治理资源多样。结合政府职能转变,以政府购买服务为重要杠杆,研究制定细化政府购买社会治理方面公共服务的具体名录,规范购买服务机制、流程和绩效评估办法,逐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非基本”公共服务主要由市场提供,努力实现社会治理资源的整合利用和高效调配。

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要始终紧贴基层治理的新格局着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突出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促提升,推动“三治”全面融合。一是充分发挥自治的基础作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在村(社区)健全以党组织为领导,村(居)委会为主导,村(居)民为主体,基层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村)社区治理框架。深入推行“两委一站”(村〈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委、村〈居〉民委员会、社会治理工作站)工作机制,由社会治理工作站负责大部分的公共事务管理,切实为村(居)委会减负。进一步健全议事协商机制,构建“平台+内容+制度”的协商模式,推进基层自治议事协商制度化程序化,有序引导居民全程参与自治事务。二是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在征地拆迁、渣土运输、旅游市场等存在“乱象”“乱点”的重点行业领域,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立法,为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具体、明晰、有效的法律依据。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促进国家法律、政策规约相关内容具体化、地方化、生活化,提高社会规范的制度化水平。以“七五”普法为载体,结合基层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普法”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三是充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不断厚植基层社会治理的道德底蕴。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见义勇为等宣传活动,汇聚强大的正能量。注重发挥家训家风、生活礼俗等正面教化作用,以道德讲堂、文化礼堂、文明家庭评选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树立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

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要始终突出科技支撑的新引擎着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把科技支撑作为构建社会治理体系内容。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把科技创新融入社会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科技支撑新引擎作用,不断促进社会治理提质增效。一是要大力推进智慧治理。高度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把社会治理制度化优势和科技发展信息化态势结合起来,打造“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将智能化、精细化、标准化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进一步促进治理理念转变、治理手段改进,提升社会治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二是大力推进智慧服务。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实现“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掌上通办”“一次办成”等智慧服务,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数据互认,打破信息孤岛、减少审批环节、提升服务效率,真正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三是大力推进智慧安防。把“雪亮工程”建设作为提升昆明社会治理智能化的龙头工程,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规模化、集约化、共享化助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实现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100%,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资源联网率达100%,基本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总体目标。(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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