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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犯罪手段花样翻新,实践中仍存认定处理难等问题

原标题:网络诈骗犯罪手段花样翻新,实践中仍存认定处理难等问题

人工智能技术已被用于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对被害人精准画像,实施量体式、订单式诈骗。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俊)今天(4月8日),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在发布会上表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公司化,行为产业化,专业化和隐匿性强;移动终端已成为诈骗主战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花样翻新。

同时,他也表示,侦查技术和司法认识存在一定滞后性,电子证据调取难、案件管辖难、认定处理难、专业人才缺乏等是打击网络犯罪中的突出问题。

人工智能技术已被应用于网络诈骗

4月8日,最高检召开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打击网络犯罪工作情况,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据张晓津介绍,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组织公司化,行为产业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很多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呈现出明显的集团化、职业化特点。

由于分工不断精细,已经演化出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黑灰色产业链,诈骗犯罪由团伙运作变成了体系运作。这些黑灰产业链团伙之间大多互不见面,只以金钱为连接纽带,专业化和隐匿性强。

并且,随着技术的进步,人工智能技术已被用于诈骗的各个环节。犯罪分子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对被害人精准画像,实施量体式、订单式诈骗。

张晓津还提到,目前,不少诈骗将社会热点融入骗局中,既能吸引更多人关注,也能为诈骗分子提供掩护,使被害人放松警惕。犯罪分子借题发挥,也更容易得手,如现阶段利用疫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就比较猖獗。

“随着移动互联在沟通方式、支付方式、大数据整合等方面的深刻影响,移动终端已成为诈骗主战场。”张晓津说。

侦查技术和司法认识仍存在一定滞后性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花样翻新,张晓津坦言,目前侦查技术和司法认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滞后性,电子证据调取难、案件管辖难、认定处理难、专业人才缺乏等是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内所有网络犯罪的突出问题。

他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发挥检察机关的诉前引导作用,要求检察官最大限度向侦查靠近,更早地介入侦查,就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客观、合法收集证据。

此外,进一步健全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既加强个案会商又加强类案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互联网企业进一步加强打击网络犯罪中的合作。借力互联网公司在人才、技术、信息资源上的优势,提升办案质效。

新京报记者王俊

编辑白爽校对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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