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检披露电信网络诈骗新特点:体系化运作、订单式诈骗
最高检举行发布会,图为张晓津副厅长回答法制网记者远程视频提问。闫昭摄
正义网北京4月8日电(见习记者单鸽郭璐璐)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哪些新特点?检察机关在治理过程中遇到哪些困境?如何解决这些问题?4月8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共同防控网络风险”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在张晓津看来,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很多采取公司化运作模式,呈现出明显的集团化、职业化特点。此外,由于分工不断精细,已经演化出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黑灰色产业链,诈骗犯罪由团伙运作变成了体系运作。“这些黑灰产业链团伙之间大多互不见面,只以金钱为连接纽带,专业化和隐匿性强。”张晓津分析说。
而随着技术的进步,人工智能技术已被用于诈骗的各个环节。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犯罪分子可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对被害人精准画像,实施量体式、订单式诈骗。
将社会热点融入骗局中,既能吸引更多人关注,也能为诈骗分子提供掩护,使被害人放松警惕,犯罪分子借题发挥,也更容易得手。这是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翻新的表现。“比如,现阶段,利用疫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就相当猖獗。”张晓津表示,此外,一些新的应用程序使人们的联系和交往方式不断发展,骗子的剧本也随之不断翻新,令人防不胜防。
不仅如此,随着移动互联在沟通方式、支付方式、大数据整合等方面的深刻影响,移动终端也成为了诈骗的主战场。
面对令人防不胜防的电信网络诈骗,张晓津坦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花样翻新,侦查技术和司法认识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滞后性,电子证据调取难、案件管辖难、认定处理难、专业人才缺乏等是检察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内所有网络犯罪的突出问题。
对此,张晓津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发挥检察机关的诉前引导作用,要求检察官最大限度向侦查靠近,更早地介入侦查,就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客观、合法收集证据,并进一步健全与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机制,既加强个案会商又加强类案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办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检察机关还将与互联网企业进一步加强打击网络犯罪中的合作,借力互联网公司在人才、技术、信息资源上的优势,提升办案质效。”张晓津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