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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把“严”字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 一体推进“三不”

原标题:池州:把“严”字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一体推进“三不”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池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的主基调毫不动摇,在保持高压态势的基础上,注重发挥案件治本功效,把警示教育、日常监督和问题整改有机地贯通融合起来,切实将“三不”具体到每一起案件中一体推进,力争取得更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

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把严的要求贯穿执纪执法全过程,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确保底线常在、“后墙”坚固。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5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566件,立案592件,处分549人其中,市纪委监委立案32件、处分32人,同比分别增长45.5%、33.3%。严肃查处市供销社控股企业法人汪某、市旅游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徐某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腐败案件,采取留置措施13人,已移送检察机关9人。深化思想认识,开展执纪“宽松软”问题专项整改,市纪委监委机关内部问责18人次,建立《关于严格执纪审查的六项举措》等16项机制。对十八大以来全市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纠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175个。

注重发挥案件治本功效,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完善管理措施,补上监督缺位,堵住制度漏洞,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县处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点名道姓通报身边典型案例,公开案件查处情况。2019年会上通报了黑恶势力“保护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9起案例,涉及市管干部5人。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违规干预司法案件、严重失职失责案件等问题,责成18个案发单位召开剖析反思专题会议,通过现场宣读处分决定、现身以案说纪、当场剖根析源,督促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完善内控机制,实现了处分和教育、整改的相结合。坚持点线面结合,针对7起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下发8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并持续跟踪督促,立足常态长效抓好整改落实,以点上问题突破带动案发单位乃至全市层面上的工作推进。

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准确把握从严治党和“治病救人”的辩证关系,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524人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3%、26.5%、5.7%、4.8%。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次及占比近年持续增长,2019年人次数量同比增长29.2%。协助市委出台《池州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通报2起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对13名市管干部开展“暖心回访”,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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