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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印发:培育一批百强企业、瞪羚企业

原标题:《东莞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印发:培育一批百强企业、瞪羚企业

新设重大源头创新计划、粤莞联合基金;取消对高企认定奖励,提升为百强创新型企业、瞪羚企业扶持项目……3月27日,市科技局印发《东莞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形成“一个方案、六大专项”的科技计划体系布局。

市科技局表示,这是我市首次对科技计划进行全面梳理和系统重构,是我市加强创新型城市建设顶层设计的重要举措。

新设8类计划项目,推动重大创新载体建设

改革后的科技计划体系,新设8类计划项目,形成更为完善的支撑体系。新设的计划项目中,包含了源头创新专项、平台载体专项、科技人才专项、技术创新专项、成果转化专项五大专项的内容。此外,改革后的科技体系,还对一批原有的项目进行了整合,使得项目的设置更加清晰、合理。

譬如,在源头创新上,新设重大源头创新计划、粤莞联合基金,加强对基础前沿研究的支持。去年,东莞与省科技厅共同设立粤莞联合基金,总规模为2亿元,时间5年,支持开展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

“接下来,我市将利用好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加大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将充分利用散裂中子源大科学装置,发挥材料实验室、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龙头创新型企业的作用,推动研发前移,开展原创性研究,推进基础科学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合发展。

取消部分独立项目,构建创新型企业培育梯队

新的计划体系结合新形势采取新做法,取消了部分独立设置的项目,整合到新的项目中。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高新技术培育入库奖励项目,提升为百强创新型企业、瞪羚企业扶持项目;取消科技创新券项目和核心技术攻关前沿项目等。

《改革方案》提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构建“百强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创新型企业培育梯队。培育一批创新能力突出、主营业务突出、资本运营突出、技术领域突出核心技术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百强企业,培育一批成立时间较短、利润率较高且研发能力较强的瞪羚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高发展潜力、技术新、模式新、规模较小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创新型企业可获得晋级奖励、税收优惠、研发补助等一系列扶持面广、扶持力度大的政策。其中,高企首次晋级奖励最高达50万元。百强企业、瞪羚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分别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

记者杨圣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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