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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立法治理顽症痼疾 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原标题:北京:立法治理顽症痼疾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3月26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明确了在环境卫生、公共场所、交通出行、文明用网等领域的基本行为准则。对于大家普遍厌恶的顽症痼疾的治理,比如随地吐痰、建筑物向外抛物、在楼道等公共空间堆放杂物等行为,拒不改正或多次违反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在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同时对一些不文明行为需要突破现行法规处罚额度规定的,将同步修改相关法规。比如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丢烟头、乱倒垃圾等行为,将修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罚款额度由20元以上50元以下提高到50元和200元。

《条例(草案)》还明确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和快递、外卖企业违反条例规定,未采取措施促进本企业相关人员遵守交通秩序、文明出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将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此同时,将评比表彰、积分落户加分、现金奖励等列入文明行为激励回馈范畴。

此外,根据疫情防控现实需要,《条例(草案)》还增加了与疫情相关的文明行为准则。基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情况,《条例(草案)》明确了“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传染病患者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内容。(总台央视记者张伟泽邓煜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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