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辽市:办结问题线索256件加码助力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开展以来,通辽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的《全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聚焦反映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的信访举报,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加大整治基层“微腐败”力度,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的基层政治生态。
压实责任,实行领导包案督办。市纪委监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大清扫行动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履行包案督办职责。市旗两级相关负责同志承担包案任务,统筹指导和督促调查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严格把关办理结果。截至目前,全市第一轮两批1087件问题线索全部由市旗两级党委书记、政府主要领导及纪委书记包案督办。
上下联动,精准施策统筹推进。采取市纪委监委统筹督办,旗县市区纪委监委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工作。对市本级领导包案信访举报件成立“专班组”深入各旗县市区进行督导,听取正在办理案件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指导,对尚未办理的案件梳理线索、分析案情、把握方向。同时,各旗县市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结合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问题情形分类进行处置办理,确保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到位、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解决到位,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下沉监督,确保办案精准高效。为确保办案质量,市纪委监委采取深入基层“蹲点式”方式进行案件督导,监督检查室全部“下沉”至联系旗县对案件办理进行日常监督、重点检查。要求办案人员直接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把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落实到基层末端。包案领导及督察人员也深入群众开展工作,对群众反映突出、矛盾较大问题面对面听取意见,实地检验办理成果,确保调查处理工作精准、到位。
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办理情况。市纪委监委对大清扫行动案件进行统一编号台账化管理,按问题属地建立领导包案台账,实行月报告制度。要求各旗县市区每月按时报送办理情况及反馈结果,实时更新大清扫行动工作总体进度,做到数据清楚、情况明了。截至目前,通辽市纪检监察机关“微腐败”大清扫行动第一轮第一批问题线索共1032件,已办结256件,处分81人,组织处理30人,有效化解信访问题114个。(通辽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