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男子冒充警察以抓嫖为名招摇撞骗退还赃款分别获刑
正义网益阳3月26日电(通讯员雷苗郭凯彬)为获取他人财物,两男子竟先后两次冒充人民警察,以抓嫖为名对嫖娼人员实施诈骗。近日,经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春有期徒刑二年,判处被告人李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责令二人退还人民币一千四百元。
被告人李春和李新系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2019年3月25日,李新驾驶车辆搭乘李春从益阳出发至桃江县灰山港镇,两人蹲守在一巷子内,看到有人从卖淫店出来骑车离开,遂尾随并将其拦住,谎称自己是派出所民警,称对方进行了嫖娼活动,要对其进行处罚,对方迫于无奈便将身上的1400元给出。2019年8月7日,两人以同样的方式骗取了文某2700元。
随后,被害人向公安局报案。案发后,两名被告人先后被民警抓获归案。被告人李新向文某退还了3000元,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春、李新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人民警察,诈骗公民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在共同犯罪中,两人均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李春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新赔偿了部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两名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违法所得的财物应退还给被害人,遂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