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分类推进住建领域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记者信贺宁)日前印发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今后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大兴机场片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3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方案提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乙级资质认定直接取消审批。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所在地石家庄、唐山、廊坊市和雄安新区范围内,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在自贸试验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拟在自贸试验区外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可在自贸试验区外按规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施工总承包部分二级、部分三级,专业承包部分一级、部分二级、部分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乙级及以下、劳务)等,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及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审批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自贸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或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许可所应满足的许可条件,申请人承诺已经具备许可条件的,根据申请人承诺和在线核查结果(限具备条件的)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