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通企业信息披露
人民交通杂志讯信息披露主要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公众公司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全面沟通信息的桥梁,至关重要。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主要通过大众媒体阅读各类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获取上市公司信息,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可将所获信息作为投资参考及依据。
随着时代的进步,作为社会发展先行官的交通行业与金融证券已密不可分,大交通领域涵盖范围广泛,交通企业近年来更是掀起上市热潮,本期我们为您带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布公正、客观、真实、及时、充分的披露信息,旨在助力交通类投资者及社会公众进行投资抉择。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子公司仲裁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04股票简称:白云机场公告编号:2020-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仲裁受理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154,396,384.38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截至目前,本案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尚未造成实质性影响。仲裁涉及的相关协议已于2019年3月31日终止并已收回场地。公司将根据案件仲裁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航管公司”“申请人”)于2019年12月17日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仲裁委”)申请仲裁,近日公司收到广州仲裁委受理通知书,有关仲裁情况说明如下: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二号航管公司
被申请人一:广州恩明贸易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广州明德瑞投资有限公司
(二)仲裁事由
2017年7月,被申请人一通过公开竞投获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云集市项目(T2L1)商业项目(以下简称“云集市项目”)的经营权。2017年9月,二号航管公司与被申请人一签订“云集市项目”经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经营合作协议》”),约定:被申请人一应按时交纳本合同约定的合同费用。经二号航管公司的多次催告,被申请人一都未依据协议按时足额缴纳2018年9月及其之后合同费用。被申请人二作为云集市项目的实际经营主体,全程参与经营合作协议的实际履行。二号航管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申请人一涉案经营合作协议于2019年3月31日终止,协议内场地于2019年6月收回。
(三)仲裁请求及说明
1.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签订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云集市(T2L1)项目经营合作协议》已于2019年3月31日解除;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二立即向申请人清偿从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拖欠的合同费用共计人民币49,421,875.16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二立即向申请人支付从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交还场地占用期间的合同费用共计人民币14,512,919.37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二向申请人支付按照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人民币68,807,689.85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853,900元不予退还;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一、二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纠纷支出的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保险费暂计人民币800,000.00元;
7.请求裁决两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以上款项共计为人民币154,396,384.38元。
二、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截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仲裁尚未开庭审理,截至目前,本案对公司利润尚未造成实质性影响,协议内场地已收回。公司将根据案件仲裁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1日
关于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2号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该公告称,因前期会计差错,你公司追溯调整了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其中,2015年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均调减1,045,035,844.09元,2016年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均调减624,556,172.19元,2017年净利润调减72,573,137.47元,2018年净利润调增 48,339,463.48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20年1月14日
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因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证券简称:金宇车城,证券代码:000803)于2020年1月13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1月13日
关于终止为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A股、B股登记服务的公告
因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神城A退,证券代码:000018)及B股(证券简称:神城B退,证券代码:200018)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2020年1月9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股、B股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股、B股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我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已将相应的证券登记数据移交给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包括持有人名册、我公司办理的冻结股份明细表、质押登记明细表、在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股本结构表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协助冻结、质押登记等业务,证券公司应当在推荐神州长城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主办券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始为投资者办理股份确权之前,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原受理的证券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0年1月10日
(责任编辑:张凤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