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永某等人恶势力团伙案件“隔空宣判”
2020年3月22日,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多地远程方式,对张永某等10人恶势力团伙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永某、吴某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等罪,二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余恶势力团伙成员犯开设赌场罪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五个月不等。该案是乌海市疫情期间首例通过互联网远程公开宣判的恶势力犯罪案件。
海南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张永某、吴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王维某等多人多次在乌海市海南区开设赌场并召集人员参与赌博,之后采用威胁恐吓、跟踪贴靠、滞留他人住宅、泼油漆、摆花圈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乌海市海南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海南区法院认为,以被告人张永某、吴某为核心纠集者,王维某等5人为固定骨干成员与外围松散成员许鹏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乌海市海南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张永某、吴某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被告人张永某、吴某等人在海南区以组织赌博活动从中抽头渔利并辅以“软暴力”索债为经济来源。二年之内在海南区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并采用跟踪贴靠、摆放花圈等软暴力手段索取债务,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群众的安全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被告人张永某、吴某、王维某等十名被告人符合恶势力特征,依法认定为恶势力。根据被告人的犯罪起因、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涉案人数众多,为确保防疫和审判两轮驱动、同步推进,减少人群聚集,海南区法院快速反应、统筹部署,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律师四方通力配合、积极协调对接,采用互联网方式公开宣判此案。
扫黑除恶关键之年遇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时期,该案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隔空宣判”,对于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