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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六批涉疫典型案例首增民事监督案

原标题:最高检第六批涉疫典型案例首增民事监督案

正义网北京3月20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巩宸宇)3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六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第六批5个典型案例聚焦检察机关依法履职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其中既有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撤销的四川省峨眉山市某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也有对复工复产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浙江省湖州市王某某、符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典型案例中还首次增加了一件民事监督案,即江苏省A建工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

记者注意到,此前发布的五批典型案例均是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刑事案件,而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首次增加了民事监督案件。对此,最高检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持续深入,统筹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入新阶段,对此,检察机关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司法保障要做到全方位,不仅限于刑事领域,还包括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

截至2020年3月19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375件2964人,审查批准逮捕2040件2481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75件241人;受理审查起诉1838件2291人,审查提起公诉1416件1712人,依法不起诉32件41人。

其中,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类犯罪(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4件17人,起诉19件22人;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公务罪390件485人,起诉398件482人;依法批准逮捕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133件163人,起诉92件106人;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类犯罪(含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165件323人,起诉69件125人;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经营罪(哄抬物价)14件30人,起诉7件8人;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1096件1150人,起诉625件661人;依法批准逮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8件8人,起诉9件9人;依法批准逮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含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狩猎罪,野生动物资源类非法经营罪)139件207人,起诉127件207人;依法批准逮捕其他涉疫情犯罪104件138人,起诉84件1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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