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个"追"着给赔偿结果"免单"一个撞护栏后开溜面临"处罚"
来源:宁波公安
23岁女孩开车不慎刮擦公交车尾部,主动报警寻车要赔偿对方,这份诚信让她获得“免单”;奥迪车驾驶员深夜撞断路边一排护栏,为逃避赔偿逃之夭夭,这份失信让他面临肇事逃逸的处罚。这两天,鄞州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接连处理了两起事故,同为肇事方,因处置方式不同,让“剧情”也走向两个相反的方向。
3月15日下午4点左右,23岁的奉化姑娘小陈开车到宁波城区,行车至百丈路七塔寺附近时,因同车道上前方一辆公交车正在站点上下客,她打了一把方向,变道超越公交车,可就在方向盘回正过程中,车子不慎刮擦到公交车左后方。
小陈懵了几秒,拉起手刹,打开双跳灯。可就当她准备下车找公交车驾驶员谈赔偿时,对方关上车门走了。显然,驾驶员并未察觉车子被撞了。
这下小陈有些不知所措。她觉得这是自己的责任,该承担就得承担,拿起手机打算报警。
此时,刚好鄞州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辅警周祺巡逻经过,便上前询问。“警察同志,我刚撞到一辆公交车,当时脑袋一片空白,连对方车辆的车牌号和线路都没记下。能否请你登记下情况,我自己的车子不用修,就是麻烦你们帮我找找这辆公交车,我会配合赔偿的。”
周祺现场勘查发现,小陈的车子右前轮上方有几条细长的刮痕,并不明显,由此判断,事故并不严重,再加上公交车车身大,也是驾驶员未及时察觉的原因。
回到中队后,周祺马上调取事发路段的公共视频,验证了小陈所说的事发经过。但由于角度、距离等原因,他花了大半天时间,才锁定这辆公交车的车牌,“这是一辆3路公交车,我们跟公交公司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对方一听事情原委,还挺惊讶的。”
记者采访到,该负责人姓施,他坦言从业这么多年,很少会碰到“追”着要给赔偿的肇事者,更何况当时公交车已经驶离现场。
由于小陈家住奉化,来回不方便,3月17日,周祺在微信里建群,将双方拉了进来,就该事故进行协商。
“因私家车主动备案,积极配合警察寻找受损车辆,且公交车车损轻微,经公司内部商议,决定不追究对方责任。”当施姓负责人将这段话发在群里时,小陈接连道了几声“谢谢”。本做好了赔偿的准备,她没想到结局会那么暖心。
事隔一天,仅用短短20分钟查到的另一起事故真相,却让周祺心里很不是滋味。
原来,3月17日深夜11点50分,有人报警称,一辆轿车将道路中央护栏撞断后不见踪迹。事故现场在桃源街滨江商业广场北门附近,只见几节护栏变形移位,占据半边车道,其中1节还被撞断,一块车辆部件掉落在地面。
“这块部件应该是肇事车保险杠上的,部件背面印有奥迪标记。”周祺告诉记者,次日一早他们根据这个线索翻查附近公共视频,仅用20分钟便锁定了一辆黑色奥迪A6。
从公共视频上来看,当晚11点40分该车沿桃源街由西向东行驶,当行经滨江商业广场北门附近时,该车方向慢慢向右偏移,直到与中央护栏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并未下车,而是倒车逃离现场。“从行车轨迹判断,这辆车是从广场南门的停车场驶出,奇怪的是发生事故后,车子绕着广场外围,顺时针又从南门进去了。”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事故中肇事车保险杠受损,左前大灯灯壳表面有撞击痕迹。车主姓姚,已接到民警电话,但对于深夜发生的单向事故,他表示不知情,车子是朋友开的。
“这个车型的保险杠更换要四五千元,如果大灯灯脚撞断,换一个大灯起码得三四万元。另外,几节护栏的赔偿费是3200余元。”民警解释,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不管真正的肇事者是谁,由于属于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也就是说,护栏损失和车辆维修费用都得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同时他还要面临肇事逃逸的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