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殊的包裹:当事人千里之外邮寄锦旗和表扬信
3月16日下午一上班,“刘法官,您的包裹!”我院海商庭副庭长刘海从门卫手中接过一个包裹,打开一看竟是一面写着“大公无私,勤政为民”的锦旗和一封表扬信。
邮寄锦旗和表扬信的是上海某货物运输代理公司。2018年6月,原告上海某货物运输代理公司与被告柳州某建设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代理服务合同》,被告委托原告将指定的货物设备自广东运至非洲乌干达。原告按约履行合同后,向被告主张国际货运代理费122.8万元,因被告一直拒不支付,遂诉至我院。
2月18日,当时正处于疫情防控最吃劲的阶段,主办法官刘海并未简单地延期开庭,而是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考虑到原、被告分别来自上海和柳州,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不延误案件审理进程,主办法官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采用“云间”法庭,依法线上公开审理并成功调解这起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原告上海某货物运输代理公司在收到被告柳州某建设公司首期和解款项后,特意以快递的方式寄来锦旗和表扬信,以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