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法服务|待春风吹散疫情,审判工作不停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湖北法院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庭审、远程接访、网上查控等方式创造性展开审判工作,为抓好抓实疫情防控提供精准司法服务,确保战“疫”期间刑事审判活动不停歇。
恩施法院:“云庭审”助力法官一天审结两起案件
疫情期间,恩施州咸丰法院通过微信调解、云间互联网系统庭审,竭力做到抗疫与司法服务两不误。3月13日,民事审判庭胡磊法官通过互联网审结了两起案件。
被告李某某拖欠原告陈某某劳务工资7300元,多次催收无果,陈某某诉至法院,该案原定于3月13日开庭。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不耽误案件的如期办理,胡磊法官提前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协商采用“云庭审”审理该案,由于被告手机不能下载“云庭审”程序,改用微信方式进行庭审,双方均表示同意。3月13日上午,该案如期审理,胡磊法官在微信群组织双方成功达成调解意见。
3月13日下午,胡磊法官通过“云庭审”系统远程在线开庭审理了龚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称:2018年2月,被告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龚某借款27000元,并承诺一个月内偿还。张某至今未偿还借款。在征求原、被告同意后,胡磊法官决定采用“云庭审”审理该案。胡磊法官和法官助理孙思提前指导原、被告在手机上进行程序下载安装,并由技术员进行调试。
下午2:30,案件当事人通过手机接入庭审系统,庭审正式开始。当电脑屏幕出现原被告双方的影像时,法官敲下法槌宣布开庭。庭审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双方当事人陈述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进行举证质证…..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鄂州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绿色窗口助执行
“真是太感谢华容法院了,这下我就放心了!”3月7日,申请执行人熊某对鄂州市华容法院的执行员汤兵在电话中连声道谢。
几天前,熊某心急如焚,因为与被执行人湖北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熊某申请法院保全查封的该公司不动产的查封期限即将到期,但因为疫情原因,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尚未开始办公,如何保障周全成了难题。承办该案的执行员汤兵不顾连续值守防疫卡口的疲劳,一边查阅案卷核查并作出相关的法律文书,一边与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肖炼科长电话联系,告之该案的续封如不能及时办理将会产生的后果。鄂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肖炼科长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不动产续封和银行存款续冻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疫情期间安排专人开通绿色窗口,3月7日,执行员汤兵顺利前往办理了对被执行人不动产的续封,为下一阶段执行变现赢得了宝贵时间。至此申请执行人熊某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才有了熊某在电话中连连道谢的一幕。
襄阳法院:线上送达开启“快捷键”
“被告人,刚才告知的诉讼权利听清了吗?”
“听清了。”
“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无异议,不申请。”
3月12日下午,襄阳市襄州法院一号审判庭,刑事法官贵琴正在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向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张某勤在线送达起诉书副本、量刑建议书等法律文书,并进行远程提讯。
这是一起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涉嫌贩卖毒品罪案件。襄州法院于3月12日立案后,承办法官当日便与被告人羁押所在地的襄州区看守所联系送达起诉书副本等法律文书一事。为确保疫情防控落实落细,经协商一致,襄州法院决定启用互联网庭审系统与看守所内的被告人进行远程视频连线,实行线上送达。当天下午,被告人张某勤通过看守所的视频与法官面对面。承办法官贵琴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向张某勤宣读并发送起诉书及相关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在线询问相关程序性问题并形成笔录,张某勤核对笔录后进行在线签名,书记员确认签名无误后导出文档,并同步录音录像。
湖北法院人切实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牢司法防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及时通过在线诉讼定分止争,让群众诉讼更安全,让公平正义不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