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化内部制约和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处理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监督执纪执法的基础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是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提炼总结,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生动实践。《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为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提高问题线索受理处置的规范化水平,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规则》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检举控告办理情况的监督。处理检举控告工作链条长、环节多,涉及纪检监察机关多个内设部门之间的协调运转。上述规定强化了内部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打铁必须自身硬。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第一,《规则》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作为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的重要内容,把规范化、法治化理念贯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始终;第二,《规则》通过明权定责、规范程序、严格管理,进一步对检举控告办理环节的规范化、法治化提出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之间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上的协调和配合;第三,《规则》既明确了指导思想又指明了方法路径,构建内部制约监督体制,是对“谁来监督监督者”的制度回应,此举有利于推进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纪委监委在信访举报内部流转上下足功夫,实现了从受理、办理、反馈到通报的闭环式管理。比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共接收涉及疫情防控举报反映8件,在当天完成受理登记和流转后转给各承办部门办理,目前,8件涉疫举报已全部办结并反馈结果。信访室、各承办部门分别将相关数据资料、《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登记表》送至案管室备案。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和监督,有效提升了信访件的办理质量和结案率。
下一步,章贡区纪委监委将继续严格按照《规则》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处理检举控告,不折不扣地将《规则》执行到位,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
(杨忠万作者系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