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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杏花岭区开展线上消费维权

原标题:政务要闻杏花岭区开展线上消费维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杏花岭区积极畅通电话、微信平台、12315手机客户端等投诉渠道,增加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咨询、受理投诉和法律法规咨询,通过线上平台进行真假商品辨别等知识讲解活动,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绿色的消费环境和诚信守约的市场环境,

当天共接受投诉11起,其中物价问题6起、食品安全问题2起、产品质量问题3起。市民张先生投诉,2月23日在解放路“雅迪”专卖店购买一辆电动自行车,他发现同型号电动车内的电瓶均为星恒牌锂电池,但自己车内的电瓶却是无任何标识的“三无”产品,与商家沟通承认为商家问题,但未给出处理解决办法。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认真核实,发现张先生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执法人员要求商家立即按价格退款,并对商家销售的“三无”电动车电池展开调查。石先生反映2月21日在淘宝天猫商城购买了“百丰果”品牌灌装坚果,食用时发现有虫子,向商家反映。商家愿意退货并重新发货,但石先生认为这样的产品不敢再食用,并向杏花岭区市场监督局举报。该局调查核实后,要求商家为石先生按购买商品价格支付3倍赔偿。

除针对个人消费者开展服务外,杏花岭区还利用网络平台向企业宣讲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含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消费政策、普及消费知识。同时,在社区、大型企业、市场内张贴消费年主题宣传画,悬挂条幅。针对疫情防控,组织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领域专项行动,规范市场管理,要求经营者书面承诺不出售假冒劣质商品、不哄抬物价、不举行促销宣传活动,对一些企业出现的经营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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