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用低价酒勾兑灌装1000多瓶高价酒获刑四年
正义网呼和浩特3月16日电(通讯员连春霞李博)“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公布的一起生产、销售假冒高档白酒案宣判,被告人陈某获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经查,从2018年开始,被告人陈某在回民区某小区内,私自用低价酒勾兑、灌装高价酒,重新粘贴其制作的假商标后销售。
经现场查获五粮液等各种高档酒1000多瓶。经相关部门鉴定,均为假冒产品,涉案物品总价值100余万元。检方认为,被告人陈某以牟利为目的,将低价白酒灌装入7个品牌的11种酒瓶内,经封口、贴标等工序,然后伺机出售,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本案认定的伪劣产品酒的数量系从陈某的住处及库房所扣押的数量,尚未出售,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2018年以来,回民区检察院受理并提起公诉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扰乱市场秩序等类犯罪案件32件,为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和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到正规商家购买,购前了解商品属性,特别是商品的种类、规格、合格证、出厂日期等重要信息。购买后尽可能要求销售者出具发票、收据等,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有效地进行索赔。当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