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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3·15丨中消协:疫情期间餐饮退订纠纷集中

原标题:消费3·15丨中消协:疫情期间餐饮退订纠纷集中

新京报讯(记者张晓荣)3月15日,中消协公布消费者投诉情况,2020年1月20日至2月29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涉疫情消费者投诉180972件,其中餐饮服务类投诉13829件,占比7.64%;受疫情影响,餐饮退订纠纷集中。

据中消协公布,春节期间,部分消费者提前预订了年夜饭和婚庆、生日等宴请用餐,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聚餐,取消用餐计划与商家协商退款时发生纠纷。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涉及三方面,一是经营者不退餐饮订金;二是消费者要求退订,经营者自称受到损失,但扣除的成本支出不合理;三是经营者以延长用餐期限为协商方案,消费者希望退全款,就此产生纠纷。

以安徽省滁州市经开区消保委接到的投诉为例,2020年1月27日,消费者王先生反映其于2019年12月12日在滁州市某酒店预订了2020年1月30日的酒席并支付订金1万元,因疫情影响,王先生决定取消酒席。1月25日,王先生前去酒店要求退订金遭酒店拒绝。接诉后,当地消保委立即联系该酒店负责人,要求酒店按照滁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号通告进行退款,开始酒店只同意退5000元。经消保委工作人员反复沟通,最终该酒店将订金1万元全额退给王先生。

在安徽芜湖,2020年2月17日,消费者王先生向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消保委反映,其在某婚庆公司订购了喜宴庆典服务,并付定金3500元,受疫情影响,其取消了正月初六在某酒店预订的结婚喜宴,希望能退回婚庆公司的服务费。王先生认为,自己是响应政府号召,要求退回订金理由正当合理,但婚庆公司负责人表示合同已经订立,且已经帮王先生进行了初期设计和材料订购,王先生取消庆典服务,是消费者违约,婚庆公司不予退还订金,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经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由王先生承担婚庆公司前期已产生费用1000元,婚庆公司退款2500元。

对此,中消协指出,消费者对涉疫情餐饮收费、退订问题反映较多,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涉疫情退改政策,解决消费者面临的问题。

新京报记者张晓荣

编辑李扬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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