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下怎么有“野生机构”
如果涉事机构没有发出“野味是人类刚需”这样的出格言论,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滥设分支机构的问题,又会否快速揭开盖子?
鼓吹“野味是人类刚需”的“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又进入了公众视线。
3月12日,民政部对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经调查,该协会在分支机构“保护繁育与利用委员会”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分会”之下,违规设立“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蛇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大鲵专业委员会”“鲟鱼专业委员会”等三级分支机构。民政部已责令其撤销了违规设立的分支机构。
上个月,一篇“奇文”曾经刷屏,文章称“对于人类而言,对野生动物产品的需求从未停止,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刚性需求’”。打着野生动物保护的旗号,鼓吹食用野生动物,这篇发自“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公号的文章曾一度引起公愤。当时在舆论压力之下,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不仅迅速与下设的“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切割,而且宣布撤销该委员会,并承诺将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
现在看,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看似明快的处理,只是将早就该有的治理延后了:原来,所谓“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根本就是一个违规机构;原来,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下面的类似违规机构,还不止一个。只撤销“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而对其他两个违规机构闭口不提,难免给人断尾求生之感。
一家民间社团,下面设立N个分支机构,类似问题早就不新鲜。长期以来,有些社团为了收取管理费,组织各种认证、评选、颁奖等敛财活动,在设置分支机构上绞尽脑汁、大做文章。这种乱象曾被媒体广泛报道,民政部对此也曾进行过查处。
2018年民政部在《关于对中国投资协会违规设立分支机构进行批评的通报》中指出:一些社会团体之所以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上屡屡犯规、屡教不改,根本原因就是法纪、规矩意识淡漠,以为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想怎么设就怎么设、想设多少就设多少、想用什么名称就用什么名称,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尽管民政部放出重话,部分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的民间社团也遭到处罚,严重的如“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等机构,甚至受到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可有些民间社团似乎并未吸取教训,依然心存侥幸,试图蒙混过关——此次事件中的几个“委员会”,就都是挂在“动物保护协会”名号下,行的却是为吃野味背书之事,这更显荒诞。
而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下面“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被曝光,也是源于撞到了舆论的枪口上。这些三级分支机构被撤销,固然快慰人心,可若反过来想想,如果涉事委员会之前没有发出如此出格的言论,选择和其他分支机构一样闷声发大财,是否还会以“野生”状态继续存在?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滥设分支机构的问题,又会否快速揭开盖子?
我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文规定:“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野味是人类刚需”带出的乱象,其实是个提醒。尽管有之前的多次查处,各种社会团体下属“野生机构”泛滥的问题,在现实中依然不容乐观。
查处“野生机构”的疯狂繁殖,不能靠舆论的曝光,主管部门还需加大调查和处罚力度。类似分支机构的设立,虽然比较隐蔽,但是这些分支机构组织的违规和敛财活动,却往往招摇过市。一旦发现类似活动,主管部门不妨按图索骥、深入调查,让这些“野生机构”及背后的娘家一一现出原形。
□于平(媒体人)
编辑孟然校对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