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七项改革推进太原教育高质量发展
3月11日召开的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会提出,要通过实施七项重大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
取消校长行政级别,建立以职级制为核心的校长管理体制。设置特级、高级(一、二、三档)、一级(一、二、三档)、二级(一、二、三档)四级九档的职级体系,定期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校长进行综合评定、聘任交流设立“校长职级薪酬”和“团队激励性资金”,形成教育家办学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导向。
2020年完成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任务。2022年完成全市校长职级制改革。
全面推行“局管校聘”“县管校聘”改革
规范和创新中小学编制管理。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向教师队伍倾斜,按规定和标准足额保障教师编制到位。
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落实《太原市直属中小学教师“局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在编制、人社等部门确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实施动态调整,实现学校按需设岗、按岗聘任、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盘活教育资源,激发教师队伍活力,2020年,全面推行“局管校聘”“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完善教师激励机制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在现有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再增加20%的绩效工资,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从2019年9月起补发。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1000元。
建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等专项激励经费,分级分类实施奖励激励。
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建立临聘教师人才库,实行临聘教师与公办教师统筹使用。享有同样的赛讲、培训、评优等资格,民办学校教师“五险一金”标准参照公办教师执行。
关爱乡村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提拔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完善教师优待办法,在医院、车站等公共服务机构设立教师优先直通窗口,市域内旅游景点向教师免费开放。
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移交区级管理
落实《义务教育法》确立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按照“确保办学经费、确保队伍稳定、确保群众利益、确保教研力量”原则,科学有序地将市属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按属地移交至区政府管理,建立健全职责明晰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以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牵引,明确工作职责,调动区级政府积极性,促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
校长拥有七大权力
严格落实《教育法》赋予校长的人权、事权、财权。将学校内设机构设置权,副校长提名聘任权及内设机构领导选聘权,教师聘用权,经费使用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权,学年度综合考核奖励资金分配权,特色课程开设权7项权力赋予学校。实现责权有效统一,释放公办学校办学活力。
规范学校考核评比,减少行政干预,把校长、教师从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负担中解放出来,让校长放手办学、让教师专心教书。
民办中小学全部实行摇号
引导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按照公办民办学校法律上平等、管理上统一、招生上同步原则,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区域内公办和民办学校比例适当、布局合理。
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和规范管理,完善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规定,健全民办学校决策、组织、财务、运行、收费等方面的监管机制。
建立民办学校退出机制,坚决清理扰乱教学秩序、破坏教育生态、损害人民利益的民办学校。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违规招生行为。全面取消民办中小学面谈招生方式,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坚决禁止违规招收转学生、借读生以及招生与培训机构挂钩变相掐尖的行为。
按照独立法人、独立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独立财务管理、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独立师资队伍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参民学校管理。
全力推进“时代新人”思政课改革
落实“四个关注”和“八个相统一”要求,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撬动课堂教学改革。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让教育回归育人初心,形成协同育人效应,构建“三全育人”格局。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