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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盯准问题积极拓展公益诉讼

原标题: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盯准问题积极拓展公益诉讼

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盯准问题积极拓展公益诉讼

利用公益诉讼远程指挥中心查看辖区河道生态状况

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盯准问题积极拓展公益诉讼

“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内蒙古呼和浩特玉泉:盯准问题积极拓展公益诉讼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现场调查

“要把公益诉讼工作放在检察工作重要位置来抓。”3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检察院召开2019年述职大会暨2020年工作部署会,该院检察长郭建华再次向全体检察人员强调。

2019年,玉泉区检察院立足食品集散地、污水处理地等区域实际,把公益诉讼检察放到服务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谋划和推进,走出了一条“围绕大局抓落实,聚焦民生出实招,立足实际求突破”的公益诉讼发展之路,全年在履职中发现案件线索383件,立案38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8份,提起公益诉讼2件,法院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问题导向

找准公益诉讼检察的抓手

“你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要求还没有吃透,理解也不到位,对于工作中如何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缺乏具体措施,回去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思路,修改后再做汇报。”今年初,在玉泉区检察院一次专题研讨发言中,对发言人问题剖析不深不透、措施不实不具体的,郭建华一律要求重新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报告第一个“挂了彩”。

知者行之始也。该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表示,“认识是根本性问题。对中央和上级院的政策理解认识不到位,就不可能科学决策,更不可能有效落实。”第二检察部立行立改,要求大家合理利用工作日晚上和周末时间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压充电,对标对表中央和上级院的要求,深入研讨贯彻落实措施,找准公益诉讼的抓手,明确落实的目标。

“校园周边治理是综合治理,希望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保护合力。”“违法项目和违法占地的问题,单靠行政机关解决有时难度很大,能不能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共同推动解决?”“占用河道,你们检察院管不管”……主题教育活动中,玉泉区检察院通过深入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和12309热线、微信客户端等收集并梳理出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各类问题7类223项,涉及到公益保护的2类43项。

结合问题,玉泉区检察院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主动密切与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与玉泉区环保、国土、水务、农牧、卫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建立“6+1”公益诉讼案件协作工作机制,即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及线索移送制度、专业咨询协助制度、起诉主体商定制度、支持起诉制度、诉前督促制度以及审判反馈机制。与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就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诉讼程序、法律适用等问题协商达成共识。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严厉打击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协调联动机制》,2019年至今,该院共收到水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2件、国土部门移送线索16件、环保部门移送线索15件。此外,该院着力搭建与群众的联络平台。自主研发“指尖儿公益”平台,实现检察公益诉讼“随手拍”微信举报。借助智慧检务发动公众积极参与,目前收到公众举报线索20余条。建成远程指挥中心,连接辖区各街道、社区及主要公共场所的视频监控,办案人员在指挥中心即可收集损害公益线索,有效地拓宽了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

典型案例

一个案件胜过一打文件

“我们的监管没有到位,致使涉案地块的资源被破坏。下一步我们会努力整改,积极协调政府、水资源、环保等部门,让这里变废为宝。”2019年7月,在玉泉区检察院诉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玉泉分局不依法履职案庭审现场,时任该局局长郭赟峰诚恳表态。

这起案件要从两个溺水的孩子说起。有年暑期,两个孩子在玩耍时,不慎掉入小黑河镇茂林太村西南沙场水坑溺亡。孩子的父母将沙场负责人芦利俊、村委会以及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玉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监督不力、管理不善的民事责任。后该案经法庭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玉泉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监督案件时,得知这一事件,也揪出了芦利俊非法采沙的线索。

“我们多次到现场调查,情况比想象的更严重。”玉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郭云旺、其其格多次实地调查走访发现,茂林太村西南方向被破旧栅栏圈围的土地,有三四个近10米深的大坑,周围一堆堆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加之雨水和附近村民倾倒的污水,发出阵阵的臭味。经第三方测绘,该地块占地总面积5.5205公顷。

经充分调查,玉泉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个月后,办案人员实地查看,发现沙坑周围的垃圾不见了、较浅的水坑被平整了,栅栏也被重新围高围密了,但深近10米的大坑却依然存在。

“破坏土地的直接责任人芦利俊在逃、破坏行为持续10余年之久、监管部门经过数次机构改革……”面对这些问题,其其格多次前往实地调查取证,最终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制定出详细的庭审预案。2019年7月24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玉泉区检察院的诉讼请求并当庭判决。

为进一步宣传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呼吁社会各界共同保护公益,玉泉区检察院特别邀请相关行政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庭审。庭审后,自治区三级检察机关80余名检察官对案件进行评议,进一步提升了案件影响。

现在,在各方力量的共同推动下,挖沙的大坑不复存在,一个环境优美、适合群众休闲娱乐的城市主题公园即将出现。

一次庭审就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对重大、新型尤其是难啃的案件,玉泉区检察院通过组织旁听庭审、案例发布、新闻跟踪报道等方式,发挥典型案例普法、护法、守法作用,产生了一个案件胜过一打文件的积极效用。

延伸职能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老板,有香烟吗?”

“有,你买什么牌子的?”说着话,小商铺老板从柜台隐蔽的抽屉里拿出一个牛奶纸箱,里面整齐地摆放着各种牌子的香烟。

这是玉泉区检察院检察官以买烟者身份,在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商铺进行调查时的一幕。

之前,媒体上一则检察机关筑起“禁售烟保护圈”的报道,引起玉泉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永军的注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作为一项年轻的制度,没有捷径可以走,借鉴学习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取长补短,因地制宜,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基层院探索公益诉讼的一种尝试。”张永军说。

“在决定针对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制品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之初,我们还有些踌躇,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是否多发。”其其格说。调查此案时正值暑假,经过半个月对辖区内29所公立中小学周边几十个烟酒经营者、生活超市进行调查走访,检察官们发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商铺未依法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部分学校周围100米以内存在香烟销售点且用十分隐蔽的方式逃避检查,有的商铺表面是文具店,但也用隐蔽的方式销售香烟,有的小商铺虽然超出学校100米范围,却是无证销售烟草制品,等等。

经过调查,2019年7月4日玉泉区检察院向玉泉区烟草专卖局、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他们积极依法履行职责,对玉泉区学校周边无证售卖烟草、未悬挂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标志的商铺进行查处;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禁售香烟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

在收到检察建议的第四天,玉泉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分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召开了联席会议,并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同时开展联合执法。此次活动共查处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商户36户,对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有烟草零售许可证的商户全部清理完毕;同时,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监督商户悬挂不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标志,进行不定期检查;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逐步清理不规范商铺,在节假日进行错时检查,与辖区学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在报纸上看到检察机关的典型案例报道,说实话心里是很沉重的,我们作为烟草监管部门工作不到位,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让我们及时发现工作的欠缺,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个推动和促进。以后,欢迎检察机关更多、更好地监督我们的工作。”玉泉区烟草专卖局新任局长田晓宇说。这个案例正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合力推动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最好证明。

“这是我院首次将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和公益诉讼职能相结合,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是立体、综合式的保护,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少,特别是需要由司法保护来织密法律网、提升安全度。从家庭、学校、社会到教育主管单位,再到司法机关,落实好保护责任制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我们希望,以公益诉讼形式为支点,撬动社会治理难题,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其其格说。

据悉,2019年底,《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全市检察机关统一行动,实行“检察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的工作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共同开展为期一年的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啃“硬骨头”

扛起社会治理的检察担当

“这些难啃的‘硬骨头’,法治手段要跟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要参与进来。”不久前,玉泉区党委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讨解决自治区环保督查指出的问题,区委副书记、区长云鉴发表讲话。

“检察机关就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环保督查问题解决,已经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下一步就是督促配合环保和国土部门共同推动‘十八股’争议地企业污染、非法占地等问题的解决。”郭建华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

在推动解决复杂环保问题的第一时间,区委区政府就想到并要求检察机关介入,利用检察公益诉讼之手推动问题的解决。这是对玉泉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肯定,更是公益诉讼工作深入人心的证明。

这种信任和肯定,都是通过一次次的沟通、一起起案件的办理积累下来的。2019年,玉泉区检察院以“守初心、担使命、爱我青城、奉献首府”为主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参与社会治理。与河长办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

打好水污染防治战”专项活动,针对河道内存在堆放垃圾和违建房屋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全域排查清理垃圾,拆迁河道内违法违规建筑2000平方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与食药监管部门对网络食品销售平台联合开展拉网式巡查,督促食药监管部门对网络订餐食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督促第三方餐饮服务平台124家商户下线关停,督促189家网络供餐单位依法规范经营,督促取缔私屠滥宰违法经营户4户。专注生态资源保护,立案审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件,坚持“修复与打击并重”的司法理念,有效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积极开展新领域探索,针对“吊装大院”安全隐患,发出首份安全生产领域诉前检察建议;针对电梯频发安全问题,发出呼和浩特首份关于电梯安全诉前检察建议;针对城乡结合部无证行医现象,向卫健部门发出首份诉前检察建议……

“要扛起社会治理的检察担当,公益诉讼不能缺席!”其其格说出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们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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