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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健身气功站点年检工作的通知

原标题: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健身气功站点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体育局

各市体育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健身气功站点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活动站点的作用,不断提升站点服务水平,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全省健身气功站点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9年以前(含2019年)经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注册的健身气功站点。

二、年检要点

(一)站点注册登记批准手续是否齐全。年检内容:注册登记的站点须是经体育行政部门批准,凡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重新审核通过后补办注册登记手续;凡登记名称不相符的,重新注册登记为XX健身气功站点。

(二)站点注册登记信息是否调整。年检内容:核对每个站点名称、习练功法、习练人数、负责人、辅导员等具体信息。

(三)站点管理工作是否需要整改。年检内容:站点规模是否小型、分散,是否按照要求每个站点控制在100人以下;站点主要负责人是否身兼数个站点,是否按照求每名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站点;站点习练的功法是否符合《健身气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即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许可的功法;站点活动是否经常,对于长期不开展活动的站点要限期改正,如难以维持的要及时注销。

三、年检总结报告

健身气功站点年检总结报告以地市为单位报送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年检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站点年检工作的组织形式;

(二)站点建设和发展的总体状况;

(三)按照年检内容报告查找出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四)年检中发现的站点建设经验和对站点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事宜

(一)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健身气功站点,均须填写《2020年健身气功站点年检(变更)情况登记表》(附件1),站点变更的信息在表中加以说明。2019年新增的“健身气功站点”,须填写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发的《健身气功站点注册登记表》(附件4)。

(二)以本次年检为契机,做好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健身气功裁判员情况统计工作(附件5)。

(三)望各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年度健身气功站点年检工作,严格按照年检要求报送相关材料,材料不全或站点信息漏报、错报将影响年度健身气功站点补助资金。请各市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年检总结报告(加盖公章)等材料报送省体育局群体处(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黄柯伟,电话:0571-85061752,13968159690。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212号浙江体育大厦。

附件:

1.

2020年健身气功站点年检(变更)情况登记表.doc

2.《

健身气功站点情况统计表.doc》

3.《

2019年新增健身气功站点情况统计表.doc》

4.《

2019年新增健身气功站点注册登记表.doc》

5.《

健身气功裁判员情况登记表.doc》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

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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