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林业局:浙江将持续严厉打击乱捕乱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
3月6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三十三场)。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省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应柏平,省林业局副局长陆献峰,流行病学专家、浙江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系主任陈坤出席发布会,现场还视频连线了桐乡市市长于会游,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陆献峰就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的规范管理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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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浙江怎样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后,对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产业如何进一步规范管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的这一决定非常及时,意义重大,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奠定了法治基础,浙江坚决贯彻执行。
自疫情发生以来,浙江林业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草局的部署要求,联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执法检查、打击违法、依法监测,坚决阻断可能的野生动物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截至3月5日,检查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场所、经营利用场所、野外活动区域等各类场所61096处(次)。侦办刑事案件20起,查处行政案件77起,收缴野生动物3558头(只)、制品1144.1公斤,收缴猎夹、猎套等各类禁用器具2999件。全省48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连续进行巡查监测,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度。
目前,浙江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999家,繁育物种包括鸟类、兽类、蛇类、龟类等412种(包含动物园物种)。有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企业1070家,涉及物种133种(包含动物园物种)。下一步,为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决定精神,一方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规范管理相应产业,重点是做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决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持续严厉打击乱捕乱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行为。开展以打击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森林公安“2020雷霆行动”,在全省形成持续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高压态势。积极落实好地方配套规定,报请省人大审议浙江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争取3月施行。
二是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等行为。
一律禁止食用包括人工繁育、饲养在内的陆生野生动物;
一律禁止以食用为目的出售、运输、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等活动;
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人工繁育、进口陆生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
全面整顿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依法清理许可证件及文书。按照全国人大《决定》第七条精神,对已取得合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照的企业,由各地林业部门制定安置方案,对需关停并转型的企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三是严格规范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管理,实行严格的审批和检疫检验制度。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制定严格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建立健全科学评估机制,加大部门协作配合,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