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林业局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省林业局
近日,省林业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浙江省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0〕2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对原有的《浙江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15〕35号)进行全面修订。新办法突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导向,从规范性、操作性等方面进行了整合优化。
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任务分类管理,任务分为一般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任务。以重点工作任务为主抓手,重点支持重要区域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地保护能力提升,高标准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现代林业经济示范,支持力度将逐年提高。
新办法进一步强化可操作性。不再规定具体的补助对象,对原办法中的资金使用范围进行了简化,同时明确资金可以在本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内统筹使用。
新办法进一步调整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根据省政府“两个一般不”改革要求,全部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同时对分配因素和权重进行了调整,任务量因素权重由60%提高到80%,更加注重林业工作任务的整体推进。
新办法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每年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完善专项资金政策及预算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结果良好以上的,根据财力情况予以奖励;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酌情扣减直至取消下一年度专项资金。
(局规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