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征收率由3%降至1%

原标题: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

本报3月3日讯(记者陈丽园)3月3日,记者从海南省税务局获悉,3月1日至5月底,我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为确保落实该项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务必于3月开具发票前联网登录开票软件(含金税盘版、税控盘版、税务UKey版),完成软件自动升级,升级后的版本尾号为200228。

相关政策规定及开票、申报要求,详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咨询途径:

 1.金税盘版用户,请咨询海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电话:95113。

 2.税控盘版用户,请咨询海口百旺金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36630889。

 3.税务UKey版用户,请拨打12366服务热线。

相关阅读:
企业收储我省养殖 水产品每吨补贴千元 最高法、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不动产续封和银行存款续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