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计划在全省选取试点地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要素,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据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将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为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
为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工作,自然资源部对试点地区将给予一定的计划指标支持:整治区域内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各地编制调整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要按照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布局集中连片、总体保持稳定的原则,调整方案应纳入村庄规划。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拓宽指标调剂使用范围。同时,可充分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中产生的节余指标在省域内流转。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一个综合性平台,要发挥其综合性平台作用,政策支持是保障,政府主导是关键。为此,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各地要搭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谋划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整合各级各类项目资金,全力通过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打造示范工程、引导工程。(王臻王丽华)